舟山中职招生时间定了!今年将首次采用统一招生平台!
01
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分
志愿填报、统一招录、自主招生
三个阶段
▶中考“总分2”低于总成绩的50%(即320分)的考生,不参加统一招录,所填志愿可作为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参考。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招录。
▶我市中职招生志愿将设12个具有平行关系的学校(专业)志愿。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中考成绩、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同步),志愿需按要求完整填报。
▶如学生填报有面试要求的相应专业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且面试合格,否则所填相应专业志愿无效。相应专业的面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同专业不同学校的面试,应在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下进行,面试结果可共享。面试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02
中职招生统一招录
安排在普通高中统一招录后进行
市教育局在“舟山市高中段录取网上确认系统”中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总分2”)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内按专业组织录取。
若出现“总分2”并列时,按“总分3”择优录取;若出现“总分3”并列时,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并列分处理办法组织录取。
统一招录完成后学生可在“舟山市高中段录取网上确认系统”上查询录取信息。统一招录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中职学校须将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到每个录取学生。因故未能参加现场确认的,中职学校应与学生家长确认具体情况,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现场确认视作自动放弃。
03
统一招录完成后
空余学额由学校自主招生
未被录取的考生、市外要求读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中职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各中职学校要及时将录取名单输入“舟山市高中段录取网上确认系统”进行锁定,不得重复录取。
统一招录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跨校参加自主招生。根据需要与空余学额情况,已录取学生可在中职学校内部调整专业。
当小规模中职学校统一招录学生确认率不足90%时,经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其计划内空余学额可以纳入具有同类专业的中职学校的自主招生。
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可以设置面谈环节,通过面谈了解学生职业倾向、发展取向、品行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等,合理指导学生选择就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