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来源: 2022-07-05

为认真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基〔202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招生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指标到校政策导向


2022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但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达到人数不足,则所剩指标收回)。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指标到校生具体政策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对上一年因办学行为、招生入学等违规被各级教育主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分配指标。


(二)普通高中录取


1.招生对象。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毕业生。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流入地报名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得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2.志愿填报。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志愿填报办法另文下达。


3.录取批次。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共分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2022年界首市两所省示范高中,即界首一中和界首中学实行联合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4.录取原则及办法。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九年级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不含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5.补录。根据录取情况,阜阳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6.均衡派位。所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以后,我市界首一中和界首中学继续进行均衡派位,除录取到示范班的前550名以外的所有录取到界首一中界首中学的考生,根据界首一中剩余计划数,按照“ABBA”均衡派位的方式招生,分别录入到界首一中、界首中学。均衡派位由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具体均衡派位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录取流程。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审慎操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考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应向学校详细咨询学费等有关事宜。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阜阳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向录取学校书面说明原因,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在两周以内);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且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学校在完备告知、公示手续后,要将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经学籍管理员、年级主任、校长三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于9月28日前报教育局基教股备案。新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录取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需在9月30日前完成。严禁学籍造假,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违反招生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新生注册产生问题学籍,原因在学生或家长的,学生或家长承担后果;原因在教师或学校的,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


(三)全面统筹特殊类型。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招收各类特长生,举办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特色班的,须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在教育局登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可公布、实施。要严格控制规模,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要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学校特长生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阜阳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界首市范围内招生。


咨询电话:4813203(基教股)、4812831(招生办)

监督电话:4823792 (监审股)


附件:界首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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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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