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醴陵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来源: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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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方式及全市统一的平台招生。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二、主要政策


1

招生范围

所有普通高中只能在醴陵市范围内招生,任何超出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

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拟定招生计划,并经株洲市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3

招生类别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2022年醴陵市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政策,招生类别有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文化生招生五类。


(1)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

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而未被师范院校录取的学生,可按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个人志愿,补录入相应的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就读;已被师范院校录取,个人反悔不入学的学生,不予安排补录。


(2)自主招生

给予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2日。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跨区域(市州和县域)招生,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3)指标生招生

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0%(不低于)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凡在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为指标生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4)专业生招生

各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0%。省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实验学校(醴陵四中)不高于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5%。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专业生录取方式为专业成绩入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专业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为专业生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5)文化生招生

     文化生招生采用“综合素质入门,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录取。“综合素质入门”指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不能为“C”;“学业等第入围”是指在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等五个学科中,每一个学科的等第都必须在D等及以上,市一中必须在C等及以上 ;“学科成绩排序”是指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科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文化生录取人选。


4

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中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08:00起,6月10日18:00止。

志愿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二类,学生可同时填报二类学校志愿,录取时首先按普高志愿录取。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改读职业学校,但被职业学校录取注册的学生不得改读普通高中学校。填报了相关学校志愿(含服从分配志愿),且被该校录取的学生(含自主招生、指标生、专业生和文化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5

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

在醴就读初中拟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须要回户籍地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填报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志愿,方可参与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录取。
     在外地就读初中的醴陵籍学生,要求回醴陵就读普通高中的,必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考试)。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醴陵市外株洲地区内回醴的考生,于4月1号—4月10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市教育局招考中心办理考试(含体育考试)报名相关手续。株洲地区外回醴的考生,于5月5日—5月10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市教育局招考中心办理考试(含体育考试)报名相关手续。
    因未参加株洲市2021年的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学生综合Ⅰ成绩的获取办法有两种,学生可以任选一种,一是参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考试,以生物、地理的实得原始分计入综合Ⅰ;二是以参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考试的实得原始总分的两倍,作为综合Ⅰ的原始总分。学生所取得的综合Ⅰ原始总分与我市在籍考生统一赋分,录取时一视同仁。


三、录取安排


(一)7月5日,审核并公布正式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

(二)7月6日,审核并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三)7月7日-8日,公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专业生录取名单。

7月9日-10日,公布其他普通高中专业生录取名单。

(四)7月11日-13日,全市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

(五)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

7月15日,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征集志愿。

7月17日-18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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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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