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平区、余杭区部分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相关通知,其招生对象需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招生学校特色班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申请与表格填写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所在学校领取填写《2023年临平区、余杭区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推荐表》(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普通高中的一类特色班,特色班和特长生不可兼报,须经学生本人及家长亲笔签名)。
学校审核与推荐
由所在初中学校负责对学生填写的《推荐表》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向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推荐,推荐截止时间5月23日。
材料提交
由初中学校统一将本校学生的《推荐表》和由初中学校核验过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特长证明等纸质材料,按规定时间送交相应招生学校或拍照扫描后报送给招生学校指定负责人(负责人信息在高中学校特色班招生实施方案中体现)。
测试时间
各招生学校统一于5月27日(周六)组织术科测试。
成绩公布
各招生学校于5月30日前将考生术科测试成绩报领导小组审核,6月2日起,术科测试成绩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各招生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术科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即视作完成特色班志愿填报。
成绩组成
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50%为基本要求,将初中毕业水平考试成绩、术科测试成绩等以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
录取规则
根据各招生学校特色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在特长特色录取批次中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第一、二批志愿。特色班和特长生不可兼报,且特色班学业水平考试排名不低于两区前60%。特长特色录取中特色班实际招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足名额纳入该校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