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招生计划:提前批有名额分配定向招生90名学生;第一批招生180名。
2022年情况:在海宁市的普通高中招生中,录取共分三个批次。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在提前批有名额分配定向招生,第一批也有招生名额。若提前批未录满,则空余学位自动转到第一批统一线上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是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总分并列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合计成绩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列前;如再并列,则先后依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的次序分别进行排名,成绩高者列前。若因总分并列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考生名次进行录取。
宣传要求:各招生学校应按照市中招办规定的途径、方式进行招生宣传,宣传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办学质量,不做虚假宣传,不贬低其他学校。本校招生简章也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执行计划要求: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指标。如确需增加招生人数或降分招生的,必须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后方能实施,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擅自招生的学校承担责任。
纪律要求: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违规抢拉生源;不得采取发放与招生挂构的劳务费、礼品和宴请等手段组织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