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湘警职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5000人,在职教育培训每年6000人次。
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校园环境优美、校风优良,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以校训“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核心的警院精神,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训中心、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中职德育教师骨干培训基地、湖南省直文明单位、湖南省直文明高校。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1、普高类(含往届生)、中职类考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参加并达到2020年湖南省体育类、艺术类、播音主持类、美术类、编导类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线,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体育:田径、武术、散打、跆拳道、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和健美操等,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市)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其中武术、散打、跆拳道、田径、篮球、健美操和足球特长生需参加特长测试)
(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市(州)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
(3)美术、书法: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以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为准。
2、报名方式: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ks/),正确填写的个人信息。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法律事务 | 文理、对口 | 三年 | 5460 |
社区矫正 | 文理、对口 | 三年 | 5460 |
法律文秘 | 文理、对口 | 三年 | 5460 |
司法警务 | 文理、对口 | 三年 | 5460 |
心理咨询 | 文理、对口 | 三年 | 3200 |
司法鉴定技术 | 文理、对口 | 三年 | 5460 |
消防工程技术 | 文理、对口 | 三年 | 4600 |
经济信息管理 | 文理、对口 | 三年 | 3500 |
公共事务管理 | 文理、对口 | 三年 | 3500 |
行政管理 | 文理、对口 | 三年 | 3500 |
社会工作 | 文理、对口 | 三年 | 3500 |
注: 1.各专业收费标准以2020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财政厅的最新文件为准。
2.各专业单独招生计划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院招生网。
六、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面试两部分,部分体育类特长生还须参加技能测试。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考试+面试的方式,普高生和中职生总分500分,体育特长生总分600分。
(1)文化考试采用一套试卷,总分300分。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面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个人爱好、文体特长、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3)体育特长测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本素质和专业特长。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2.考试时间:请关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网最新通知。
3.考试地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崇学楼(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技能测试地点:学院篮球馆。
4.缴费和准考证打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考生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平台缴纳考试费80元/人,并根据信息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5.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准考证按时到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生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考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志愿顺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1)根据普高生(含往届生)、中职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体育特长生各类别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文化考试、面试和特长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参考人数X该类别参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2)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3)学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2.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公示。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期内联系招办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手续视为确认录取。
八、相关政策
1.已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20年9月入学。
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院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