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院校概况
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
学校代码:13637,浙江招生代码:012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温州商学院是浙南闽北赣东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坐落于永嘉学派发源地、中国民营经济先行地——温州。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校生17000余人。秉承“砥志砺行、与时竞进”校训精神,践行“成长会做人,成才会做事”育人理念,立足温州,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商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努力打造最优服务学生大学,实施分类培养,开展“国际菁英计划”,制定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提高学习能力,使GPA和语言能力符合海外目标院校的要求,满足学高层次学历提升需求,成就“专(本)硕”直通梦想。
02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03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层次、专业、计划等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04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不设预留计划。
05
专业教学培养或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以英语为主。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可选择西班牙语或日语。
06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07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三)学校所有专业无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六)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按各省(市、自治区)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对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排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统考。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温州商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八)三位一体各专业(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九)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温州商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十)其他招生类型按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未设有单独招生章程的,按本章程执行。
(十一)学校对应往届生招生录取均一视同仁。